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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添加剂生产须取得许可证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4-10-19 浏览次数:67
  《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》6月1日起正式施行,这标志着对食品添加剂将推行生产许可证管理,生产者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才能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。

  目前作为化工品的食品添加剂存在试生产、试销售的环节,而《规定》实施后,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将不允许试生产、试销售。生产者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,才能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。

  此外,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、说明书,全面标注成分,并在标签上载明“食品添加剂”字样,以突出保障使用者的知情权。有使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食品添加剂,还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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